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人员配备要求: 2.1拟任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2拟任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符合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并负责建筑工程的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2.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5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且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否则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文件由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双方盖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