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工程编号:阳春住建(2022)第053号
招 标 人: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
使 用 说 明
一、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及《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编制了《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带有□的,招标人应根据需要选定为?或■,所选定后的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知内容,所需选定的空格招标人也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
(二)本招标文件范本综合了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其相关条款相应适用于各自的评标办法,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保留该部分内容。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和2.2项资金来源,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招标范围及标段,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分标段招标的,应详细说明每个标段的内容、数量等。
(六)为了鼓励中标单位创优,招标人可以对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中标单位进行奖励,其有关要求应在投标人须知13.3款细化;如无考虑必要,应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删除该部分内容。
三、本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
四、招标人一般应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另册编制),招标人可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补充或修改,其所作出的补充或修改应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参照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五、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修订版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书面反映,以便修改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二、投标人须知 ………………………………………………………………( )
(一)总则…………………………………………………………………………( )
(二)投标否则……………………………………………………………………( )
(三)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文件……………………………………………………………………( )
(五)开标规定……………………………………………………………………( )
(六)评标定标……………………………………………………………………( )
(七)中标确认……………………………………………………………………( )
(八)合同授予……………………………………………………………………( )
(九)附件…………………………………………………………………………(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 )
二、商务文件格式…………………………………………………………… ( )
三、技术文件格式…………………………………………………………… ( )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
第六章 施工图纸………………………………………………………………( )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的 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春发改农经{2022}124 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 ;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机械破除原有混凝土7352. 66 平方米及凿除混凝土路面1075. 69平方米,原有土路基平整土方并压实3629. 01平方米;新建雨水检查井55座、单篦雨水口55座、混凝土树池440米;安装LED太阳能路灯40套、8米路灯杆基础40座、HDPE排水管(DN600)1550米、 HDPE排水管(DN300)350米;种植樟树110株等。
(3)招标范围: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全部内容 ;
(4)招标控制价(元):5726691.77(含暂列金额);
(5)资金来源:在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中解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 年 8 月 16 日至2022 年 9 月 6 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方式一: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江(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1700/portal/index)在交易系统登录;方式二:通过网址https://jy.yjggzy.cn:8086/jsgc.jsp进入。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须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递交方式。
(3)电子开标大厅现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楼开标 1 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联系事项:
(1)招标人: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工 18300145151
地址: 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潭水社区
(2)代理人: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1392225497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延伸段)383号1602、1603、1604、1605房
(3)交易中心: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662-3362001
地址: 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
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招标决标方式: 公开招标(合理低价法) ;
……
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凡有∨或■的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知选定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施工 |
1.5 | 建设地点 | 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 |
1.6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机械破除原有混凝土7352. 66 平方米及凿除混凝土路面1075. 69平方米,原有土路基平整土方并压实3629. 01平方米;新建雨水检查井55座、单篦雨水口55座、混凝土树池440米;安装LED太阳能路灯40套、8米路灯杆基础40座、HDPE排水管(DN600)1550米、 HDPE排水管(DN300)350米;种植樟树110株等。 |
2.1 | 资金来源情况 | ∨国有 100 %,其中:政府 100 %;□集体 %; □私营 %; □外资 %;□其它 。 |
2.2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全部到位。 |
3.1 3.2 | 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 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4.1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其他要求: |
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4.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
4.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5.1 5.2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分包人资质要求: |
6.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址:潭水镇安芬娜南路及安芬娜市场 |
10.0 11.0 |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
12.1 | 承包方式 | 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
13.1 13.3 | 质量标准 | 1、本工程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 标准。 2、承包工程如获得如下质量奖,按投标人须知13.3款奖励承包人。□国家级质量奖 □省级质量奖 □市级级质量奖 |
13.2 | 工期要求 | 招标工期:60日历天。 2022 年 9 月 15 日计划开工, 2022 年 11 月14日计划竣工。 |
14.0 | 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及结算款 | 1.预付款 □没有预付款。 ∨有预付款:(1)合同签订生效,施工人员进场三天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30%启动资金;月进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60%(含进度款)。 (2)工程结算经阳春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按结算审核结果扣除5%作质保金,余下款项在审核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 |
18.0 | 投标文件编制 及份数要求 | 投标人须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一套: (1)资格后审电子文件1份; (2)商务标电子文件1份; (3)技术标电子文件1份(适用于有技术标评审项目); 2、对应评审要求的分项响应文件(如有)。 电子投标文件经广东省数字认证证书签章后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上传到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签名和加密后递交。 3、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人后,应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三套,内容同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在签订本招标项目承包合同前分别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备案部门。(除招标文件约定外,纸质标书须与电子标书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
19.1 | 工程报价方式 及要求 |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人设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726691.77元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贰万陆仟陆佰玖拾壹元柒角玖分),其中: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1575.32元;②暂列金额为445302.91元,上述二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参与浮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 5268556.43 元﹝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 92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成本警示价4695887.25 元﹝投标报价成本警示价=招标控制价× 82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20.0 | 投标有效期 |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21.0 | 投标保证金 要求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整 )。 投标人应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按我市有关规定完成其投标保证金缴交。 |
22.1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23.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2022年 9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电子开标大厅现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楼 1 开标室 投标人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24.0 | 资格后审委员会 | 本项目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 5 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派代表专家 0 人,其余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 人。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 |
28.0 29.0 | 评标定标办法 | 本项目选定下列评标办法: R合理低价法: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29.0 | 项目评标方式 | 本招标项目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则视为有该评审项目。 |
31.2 | 中标通知书 发放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20.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
34.0 | 履约担保 要求 | 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承包合同后15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上(含分支机构)银行部门出具的履约保函。 2、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单。 3、由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4、现金履约担保。 |
35.0 | 合同存档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1条款 |
| 其他要求 | (备注:招标人需设置其他要求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不能违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要求。)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4.4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分包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也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应当允许投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5.2 投标人拟将允许分包的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按照第四章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6. 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 通用规定
7.1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货币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7.3计量单位
招标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5保密责任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网上、交易平台或网站,除特别指明外,是指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7本招标文件所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8 本招标文件所称本人身份证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7.9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下浮率),其计算公式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格-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0%。
7.10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1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起止时间是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
7.12 本招标文件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13 本招标文件所指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
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二)投标否决
8.否决投标条款
8.1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交易平台;
(2)投标人未能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相关手续;
(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
(4)投标人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
(6)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C级或没有信用等级。
8.2 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投标人的投标现金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费用不是由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购买;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或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3 经资格后审委员会确认,投标人的下列资格后审文件评审内容之一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具体合格标准按照附件2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
(1)市场准入资格;
(2)联合体投标;
(3)分包情况;
(4)投标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7)资格后审文件编制要求。
8.4 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存在同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或投标文件异常一致(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
(2)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技术文件;
(4)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5)投标人有本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6)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8.5 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存在同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或投标文件异常一致(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
(2) 商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
(3)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造价员未提供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其与投标人的社保关系证明;
(4)商务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6)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7)投标人有本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8)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注:①资格后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按上述情形确认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有效性时,只能出具合格(通过)或不合格(不通过)任一种意见,不能有第二种意见;如评委不出具具体意见的,视为其确认投标文件有效。
②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涉嫌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另行作出书面说明,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8.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8.7 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
8.7.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8.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
9.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施工图纸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9.2 除9.1款内容外,招标人按规定在网上发出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发布、获取、修改或澄清
10.1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后方可发布。
10.2招标公告应按规定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及相关资料须一并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控制价发布的内容应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但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自行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及相关资料。
10.3 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可以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网上公布。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质疑和答疑
11.1 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该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错漏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无记名形式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
11.2 对于投标人的任何有关招标文件的网上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公告形式在网上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工程承包方式
12.1 本招标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12.2 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供应,但所有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材料相符,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13.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
13.1 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技术文件为依据。如施工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须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3.2 工期要求及其规定
(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日历天(含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天在内)内完成招标内容全部施工项目。开工及竣工日期以承包合同签订规定为准。
(2)因建设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必须经建设单位现场签证。
13.3 工程优质费
(本款由招标人按工程项目需要设置。为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的,其工程优质费标准按规定计算,并在本款细化进行要求)
14.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办法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
15.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15.1 本工程结算按规定对下列情况给予调整:
(1)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和甲乙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的因素。
15.2因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偏差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约定确定综合单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以下情况的变更工程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10%的部分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确定。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格-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0%。
①变更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量,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②变更工程项目减少工程量,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③未标单价或合价的项目。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所参照的类似项目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基准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并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并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15.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第15.2款的相关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计价与设计图纸匹配,且投标前无相应答疑的除外)。
15.4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且招标控制价也缺项,需要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第15.2款的相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但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而招标控制价不缺项,且投标前无该项目答疑的除外。
15.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一致,但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组价存在错漏,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结算时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招标图纸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原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 ×(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增减额。
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税金,结算时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调整合同价款。
15.7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根据合同约定,按以下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1)人工费发生涨落的,可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费和合同履行期调整系数与基准期调整系数对比的差值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但承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2)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价格与基准价格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3)基准价格(或调整系数)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价格、费用、系数)。
(4)合同履行期价格(或调整系数)、基准价格(或调整系数)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5)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缺项的,发包人可根据工程资料,通过市场调查等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给定相应的基准价格。合同履行期价格由工程参建各方根据工程资料和计价办法,通过市场调查等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相应的价格,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基准价(或调整系数)、合同履行期价格(或调整系数)均由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6)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不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因素。调整价款应单独列项,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7)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
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15.8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工程变更(包括变更设计、补充设计、现场签证)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增加工程造价的,应按照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5.9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的设计图纸建成完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结算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案。
15.10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1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
16.1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16.2取费标准:市政预算包干费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按6%计算;安装工程按10%计算;税金按增值税9%计算。
16.3人工及材料单价参考2022年4月《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缺项的材料单价参考市场价。
16.4工程暂列金额按8%考虑。
(四)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组成
17.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部分组成。不需技术文件评审的项目一般不用编制技术文件。
17.2 资格后审文件编制主要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4)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5)拟定分包人情况表(如有);
(6)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7)其它资料。
17.3 商务文件编制主要内容:
(1) 投标函;
(2)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7.4 技术文件编制主要内容: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保证质量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主要机具使用安排等。
18.投标文件编制
18.1 投标文件编制应包括本投标人须知第17条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及遵循有关投标文件编写目录及要求,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8.2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签署的签名、印章是否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提出质疑,可通过电子印章软件进行核验,最终以电子印章软件核验结果为准,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3 技术文件须编制目录,目录可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也可不标注页码,内页自正文(不含目录)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内页自正文(不含目录)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内页正文不得少于150页,不得超过500页。
18.4 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投交的,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具体按照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投标人)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18.5投标文件应按照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投标人)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8.6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签章,上传后签名加密。按照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投标人)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未按要求签章签名加密的投标文件,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18.7投标文件(包含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的分项响应文件(如有)内容应分别与对应整本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18.8 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和标记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投标报价
19.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9.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本投标人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9.3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9.4 投标人应按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19.5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19.6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以下办法调整:
19.6.1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
19.6.2各分项分部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乘以B%进行调整,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19.6.1款修正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总价)。
19.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及有关计价规定、施工现场情况、施工设计图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调整系数、材料及机械参考价或市场价格,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及企业自身的素质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争。
19.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形成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1.3 评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1.4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招标终止;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投标文件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22.2 投标人通过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后,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2.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活动失败,招标人应按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不负担因此次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 开标规定
23. 开标
23.1 投标人应当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登录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会。
23.2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
(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有关事项;
(2)主持人公布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情况;
(3)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需在招标人监督下)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jy.yjggzy.cn:2011/login.agent.jsp)进行开标。
(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管理部门通过在线“三方解密”的方式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信用等级。
(5)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对核验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我市规定的资格后审参与方式选取参与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即结合投标人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等因素选取本次招标参与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具体做法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
(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入围参与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名单;
(7)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网上记录,打印开标结果,并系统存档备查;
(8)开标会结束。
23.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大厅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评标定标
24. 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
24.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从中推选出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主持资格后审(评标)工作。
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原则上以一人为限,该代表应为招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但不得担任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审。
24.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4.3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4.4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禁止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5.评标过程的回避
25.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
2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
(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
(2)由于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
(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资格后审
27.1 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入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2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7.2 对于入围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7.3 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27.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编制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打印资格后审结果,并系统存档备查。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28.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只能选定其中一种评标定标办法)。
29. 评标定标程序
29.1合理低价法程序:
(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评委逐一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并计算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3)评委从所有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一个投标报价。
(4)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5)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逐一计算各投标人商务文件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全体评委在《综合计分汇总表》上签名。
(6)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评委评审工作完成后,主任网上汇总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全体成员签名。
(8)打印评委评审部分评标资料,密封保存后提交交易中心存档。
(9)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29.2综合评估法程序:
(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
(3)评委逐一对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的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进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
(4)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所有商务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并从所有有效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一个投标报价。
(5)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
(6)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逐一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全体评委在《综合计分汇总表》上签名。
(7)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8)评委评审工作完成后,主任网上汇总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全体成员签名。
(9)打印评委评审部分评标资料,密封保存后提交交易中心存档。
(10)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29.2 评标过程中,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标活动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七)中标确认
30.中标结果公示
30.1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等)、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0.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异议和投诉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31.中标人确定
31.1 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3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并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20.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1.3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2.废除授标及授标
32.1 评标完成后,中标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的;
(4)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7)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与资格后审文件中的拟派驻人员不一致的;
(8)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中的拟派驻项目机构人员资料信息、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与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9)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正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10)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
(1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13)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
32.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32.3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5)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八)合同授予
33. 合同授予
33.1 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1条或第3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3.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承包合同,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2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
33.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5 中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其他人。
34.履约和支付担保
34.1 中标人须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3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4.1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4.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数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按规定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或者财政部门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书的,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34.4 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参考格式详见合同版本附件8和附件9),双方担保手续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如不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保管。
35.合同存档
35.1 招标人应当自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将施工承包合同及其相关资料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存档。
(九)电子管理规定
36.应急管理
36.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报告招标管理部门,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进入系统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的,宣布开标、评标(定标)无效、中止或终止,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管理部门代表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封存,恢复开标、评标(定标)的时间视解决实际问题情况而定。
(1)因国际互联网中断、停电、网络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3)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4)电子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5)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
(7)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8)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中止或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项目,有关业绩、奖项等评审资料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有关评标业绩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
36.2评审或评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专家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36.3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
37.相关规定
3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遗失数字证书或密码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由此造成不能及时办理招标申请备案、澄清、修改、答疑或不能及时参加投标、提出疑问、上传投标文件等后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7.2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能否正常使用,以免造成投标不成功。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与企业信息库不一致,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即被锁定,未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于评标结束后即可解锁,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如无特殊情况,于工程竣工后方可解锁。
37.3 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
(2)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的,依法按以他人名义投标处理;有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法按串通投标处理;
(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参与投标;
(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上传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处理。
37.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中的企业库信息,造成其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不被认可,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5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37.6经数字证书签章签名上传的招标资料或投标资料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应当对其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7.7评标(定标)工作完成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电子辅助评标(定标)过程产生的数据和记录自动存档,并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供有关部门查询、监督。
37.8电子辅助评标(定标)的档案,除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核查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档案资料。
(十)附件
附件1:施工类项目资格后审参与方式
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
附件1
施工类项目资格后审参与方式
一、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0家(含30家)时,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
二、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多于30家时,将所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人)按照信用等级(A级、B级、C级)分类,分三轮从中计取30家投标人资格后审,具体计取办法如下:
(一)第一轮:从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中计取12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1.当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2家时,则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剩余名额(X)补充进第二轮名额;
2.当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大于12家时,取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做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6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6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二)第二轮:从第一轮未进入资格后审的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以及信用等级B级的投标人(A+B)中计取(10+X)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1.当(A+B)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0+X)家时,则(A+B)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剩余名额(Y)补充进第三轮名额;
2.当(A+B)的投标人大于(10+X)家时,取(A+B)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做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11+X)/2(取整)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10+X)/2(取整)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三)第三轮:从第二轮未进入资格后审的信用等级A级和B级的投标人以及信用等级C级的投标人(A+B+C)中计取(8+Y)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取(A+B+C)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做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9+Y)/2(取整)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8+Y)/2(取整)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四)当报价低于基准值的投标人不足名额,由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除去已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人优先递补;当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投标人不足名额,由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除去已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人优先递补。
(五)若投标人因投标报价相同而影响进入资格后审时,则在开标现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
附件2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市场准入资格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3、投标企业须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
2 | 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分包情况 |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规定。 |
4 | 投标承诺书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书格式提供 |
5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
6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的要求提供。 |
7 | 资格后审文件 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有关要求提供。 |
注:1.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粤建人[2015]217号文、建办质函[2019]375号、建办市〔2021〕40号及有关规定,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可提供其有效电子证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通过“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对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进行查核;一级建造师按规定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件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本项上述所述证书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件或原件扫描件。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和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资格已失效。
2.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截图作为进阳江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截图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其他代替本项诚信登记资料的不予确认。
3.投标人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人员,并须确保该些人员证书资料始终保持有效,投标人应登录该平台截图拟派人员名单(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
4.上述诚信登记、拟派人员信息资料截图或扫描件的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截图或扫描件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应将上述诚信登记、拟派人员信息资料截图或扫描件编辑于资格后审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资格后审文件编制及上传存在同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或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3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和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异议和投诉时效的,招标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有关异议或投诉。
一、异议时效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清单等)异议,应在截标时间10日前以网上质疑方式提出。
(二)对开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向招标人提出。
(三)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大厅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处理异议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但招标人应当在前款规定时限内明确告知异议提起人最终答复期限。
二、投诉时效
投诉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或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其中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除开标现场外,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以自然人名义异议(投诉)的,该自然人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经理、招标人代表等),并能如实提供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否则,受理单位可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专家评委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应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本评标程序,评标工作应按照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等主要程序进行。
四、评标定标办法(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定的评标定标办法为准)
(一)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先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后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评分,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先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再进行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后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评分,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综合评估法评标规则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评标办法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采用集体打分的无效。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全部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成员中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六、评分细则
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
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信用评价等进行评分,采用该办法评标的施工类项目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99%,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商务文件评审细则
在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如下步骤计算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第一步,按下列情形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6个以上(含本数)1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10个以上(含本数)2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当有效投标报价为20个以上(含本数)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
第三步,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再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商务文件得分:
商务文件得分=100分×[1-(|
|×n)]
“K”代表评标基准价。
“100”代表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分。当投标报价高于K值时n为1,当投标报价低于K值时n为0.5。
注:(1)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商务文件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如商务文件得分为负值时作0分处理);
(2)投标人商务文件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99%
(二)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其中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21-3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注:1.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
2.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9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
3.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得分×1%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阳春住建(2022)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潭水镇车站南路、车站北路改造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后审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四)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五)拟定分包人情况表(如有)
(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七)其它资料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
(一)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施工投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以不影响招标项目的公正性。
2、本企业此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及其证书、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或截图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含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情形)。
3、本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没有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即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11款有关要求)。
4、本企业参加此次投标时没有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
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一般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处罚的书面文件为准;但被列为联合惩戒的企业,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等发布的信息为准),愿意按规定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投标人: (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 企业名称 |
2 | 总部地址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成立日期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
8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9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注:1、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应按表格要求如实填报;如果投标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2、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件。
3、当上表所填内容与所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内容为准,如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成员身份 | 各 方 名 称 |
1、主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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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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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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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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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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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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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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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独立投标人不须提交此表。
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人。
2、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主办人名称: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成员一名称: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成员二名称: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五)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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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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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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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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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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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
工程名称 | 地 点 | 总包单位 | 分包范围 | 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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